| 湖州海关企业分类管理政策宣讲暨座谈会 |
| 发布时间:
2008-08-05 |
8月1日下午,湖州海关与德清县外经贸局在德清雅兰国际大酒店,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宣讲会,参加宣讲会的有湖州海关政策宣讲组的领导同志、湖州海关关长殷杭俊、副关长刘烈斌、林志军、驻湖州海关特派员陈照民、德清县外经贸局局长朱长海、德清县范围内大中型进出口企业负责人及报关员代表等70多人。湖州市海关关长殷杭俊、德清县外经贸局局长朱长海分别在会上作了发言。 企业分类管理就是海关根据企业诚信记录采取差别管理,倡导守法便利,这是海关总署自1999年6月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以来的第一次修订完善。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1月30日以海关总署第170号对外公布,并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海关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是守法便利原则和信用管理、风险管理理念以及相关技术在海关实施企业为单元监管模式的具体实践和应用,是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的重要标志。新办法按照料“统一、规范、配套”原则,制定了通用的《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对全国海关实施的不同通关便利措施予以整合,加强规范管理。海关以往推出的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和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便捷通关制度适用的通关便利等措施已吸收归并其中。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对高类别的守法企业,简化了通关手续,加快了通关速度,降低了通关成本,将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捷和效益。 宣讲会上,企业负责人还就执行新办法的有关疑难问题作了提问,湖州海关政策宣讲组的领导以及湖州海关的有关领导同志都一一作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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