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外经贸资发〔2008〕96号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开展2008年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扩权县(市、区)外经贸局,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实施办法》(〔1996〕外经贸资发第822号)精神,为顺利开展2008年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考核工作,请你们于4月20日前对本辖区已确认的先进技术企业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视同考核合格的企业名单报我厅(外资处)。我厅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对部分企业实施考核。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五日
(联系人:章晗 电话:0571-87051977
传真:0571-87051984)
抄送:本厅:领导(金、夏),办公室,外资处(4)。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 2008年4月7日印发 |